索引号 001008003004127/2022-23114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11-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最美瑞安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1- 21 08: 50: 3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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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瑞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勇于担当的时代新人,决定在全市开展“最美瑞安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及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提高全社会支持国防的拥军热情,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军属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深入发掘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双拥人物及军嫂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深化巩固瑞安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为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选树标准和范围

(一)选树标准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3.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4.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二)选树范围

1.最美退役军人。瑞安籍(已录入我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为瑞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2.最美拥军人物。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爱国拥军和优属优待工作中担当作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党员、干部、群众

3.最美军嫂。瑞安籍现役军人或驻瑞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积极支持军人安心服役,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顾全大局、情系军营。弘扬家庭美德,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工作积极向上,自立自强、敬业创业。

三、选树办法

(一)选树原则。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系统的平衡。

(二)选树名额。按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规模、工作实际、区域特点、社会影响等因素推荐。全市选树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拥军人物5名、最美军嫂5名。

(三)选树程序。各单位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审核小组,提出拟选树名单,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活动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底前完成,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审核、发布表彰、集中宣传等环节组成。

(一)组织发动(6-7月)。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寻访、发掘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举办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宣传报道(6-10月)。要广泛报道选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向社会推出,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三)推荐审核(7-10月)。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7月底前,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所有推荐人选都应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推荐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推荐上报候选对象。8月初,市审核小组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初审,经网络投票,公示后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发布仪式(10月份)。国庆节期间举办发布仪式,进一步在全社会唱响“最美”声音、弘扬“最美”精神,届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出席,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退役军人、社会组织、社区群众等代表参加。

(五)事迹宣传(10-11月)。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发表彰名单和先进事迹,并择优推荐到温州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组织各种学习典型活动,掀起学习典型的热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选树宣传活动,是一项政治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责,发挥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单位选树宣传活动。要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先进典型从基层中选出来,把活动做好做实,推动形成尊崇军人、学习先进的热潮。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树办法和推荐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事迹材料要做到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推荐过程要严格规范,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材料真实性。各单位于730日前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保障科。个人材料:1.公示情况材料;2.推荐审批表及电子稿(附件1.2.3);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4.每位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稿,正面照、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不少于2M)。

联系人:孙玉芬,联系电话:0577-66755862,电子材料发浙政钉(路径: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保障科——孙玉芬)。

附件:1.瑞安市最美瑞安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docx

2.瑞安市最美瑞安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审批表.docx

3.瑞安市最美瑞安人·最美军嫂推荐审批表.docx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瑞安市拥军优属拥政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瑞安市妇女联合会

                             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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