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
瑞教义〔2022〕411号 各教育学区、有关幼儿园: 为做好2022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评估和发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瑞安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申报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2022年8月份经瑞安市教育局认定的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附件1)。 二、评估时间 2022年11月。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于11月2日前自愿向对应教育学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盖印章,一式2份。 (二)汇总上报。各教育学区对申报的幼儿园初审后,填写《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评估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三)实地评估。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核查。 (四)发放奖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评估核查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进行发放。 三、评估方式及内容 评估核查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重点查看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规模、办园行为、安全管理、收费管理、人员持证、人员参保、师生比等情况。 四、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教育学区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做好奖补申报工作,把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项目做好。 (二)各有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认真如实准备好相关材料,台账准备时限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三)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①幼儿园超标准收费的;②专任教师年工资低于我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线的;③存在严重“小学化”倾向或发生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④上年度年检结果不合格的;⑤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没有在有效期限内的;⑦教职工工资没有按月发放的;⑧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性质严重问题的;其他类似上述问题。 (四)核查过程中,发现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奖补核减”:①不按办园标准配齐、配足各类人员,人员配备每少1人,生均补助计费基数核减1个班级人数,以此类推;②教职工(除专任教师外)工资未达标1人,生均补助计费基数核减1个班级人数,以此类推;③幼儿园发生的所有资金未统一在单位基本账户收支的,或保教费、伙食费、代管费没有及时存入银行的,每差额1万元,生均补助计费基数核减1人,以此类推。班级人数按全园平均班额核减,以上情形若同时违反累计核减。 (五)各教育学区幼教干部于11月4日前将片区内《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评估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上报市教育局807室,电子版本发邮箱:yjk0577@163.com,联系人:周海珍,联系电话:65651177。 附件:1.2022年申报第二批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名单 2.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申请表 3.2022年瑞安市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评估申报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