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120/2022-231869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海明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公告 |
因被征收人张海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为维护公共利益,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瑞安市巾子山区块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瑞光大道北团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瑞政土征复〔2021〕61号)等规定,于2022年11月24日依法对张海明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瑞集征补决[2022〕4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内容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