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2-2537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瑞政办〔2022〕92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RAD01-2022-0013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瑞安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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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预制菜是将食材配以辅料,加工制成为成品或半成品,经简易处理即可食用的便捷风味菜品,主要有水产类、畜禽类、蔬菜类、面点类等品种。为促进我市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食品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推进“菜篮子”工程提质增效,带领农民“接二连三”增收致富,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开拓市场赛道。市级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预制菜评优遴选、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支持部门牵头、企业组团开展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广告宣传等活动,给予企业承担经费的50%、当年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云江丰味”授权企业开设预制菜线下门店的,按“云江丰味”门店开设补助政策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预制菜企业实施技术(智能化)改造的,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10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2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8%、10%、12%、14%、16%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200万元。同一项目内同期建设的软件(不含服务类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首次由规下升规上的预制菜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预制菜企业进行厂房改造(包括车间及仓储、实验室的改造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体系认证投入等),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市场监管局)对纳入上市培育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专项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 三、支持科研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预制菜共性基础研究,预制菜原料半成品加工与贮存技术研究,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装备研发,预制菜新厨具、新餐具、新包装研发等。对企业申报、政府确认科研项目,项目研发总投入12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投入25%以内的经费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一般科研项目给予研发总投入50%以内的经费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按省财政补助资金1:1予以配套,新认定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补,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支持产业平台集聚。开展预制菜产业平台示范建设,重点打造5个左右的预制菜示范基地,建设共享冷库、共享实验室。引导新增产能和投资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新入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原则上亩均税收控制性指标的修正系数不高于0.7。农产品保供稳价类企业,原则上不评价为C、D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优先保障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电商物流等建设用地需求。农产品初加工用地的出让起始价,可在不低于对应等别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70%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解决属地园区内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现有厂房的用地需求,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市限电情况下,优先保障预制菜企业生产用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局) 五、支持物流效率提升。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依托,积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支持农产品保鲜与加工设备配置,新建新购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输、加工、包装的设施和设备,按核定投资额的6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置水产品冷藏冷冻的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按核定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高300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纳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扶持范围,争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支持大型冷链仓储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强化多元投融服务。用好“三位一体”共同富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农林产品保鲜、仓储、冷链以及精深加工等共同富裕相关领域。鼓励瑞安企业参与设立或投资子基金,市级产业基金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引导金融机构为预制菜企业提供差别化专项政策支持,地方银行贷款利率不高于LPR(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企业不高于一年期LPR的贷款利率60%的贴息,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给予融资担保支持。支持推行含农产品质量安全意外险、冷链物流险、财产险、第三责任险的综合性农业保险,给予企业保费80%的补助。(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财政局) 七、支持产业人才引育。大力引进现代农业与食品技术开发领域高端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职业学校、餐饮企业等力量,支持开展预制菜生产、电商直播、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产业发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农业产业链延伸。鼓励预制菜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牵引上游农产品生产销售,推动下游餐饮以及配套制造业发展,对纳入温州市级农业“双强”行动扶持的项目,每年按完成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扩大产品出口贸易。预制菜出口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展会,每个展位给予1.5-2.5万元奖励,其他境外展会每个展位给予1-2万元奖励,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4个标准展位。支持预制菜出口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对新获浙江出口名牌、温州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创新共富激励机制。试行农业产业“共富效益评价指标”,按照一产带动等指标,对企业的共富带动作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从中遴选若干示范性企业分A、B两档予以资金奖补。具体内容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2〕62号)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奖补对象。文中所指企业、社会组织如正文无明确表述,均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瑞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除政策另有规定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均不享受资金奖补政策。农业产业“共富效益评价指标”按照一产带动、品牌辐射效益、农民及弱势群体就业、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税收等贡献度进行综合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行一年一评。 2.执行效力。本政策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另行制定。本政策实施前,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包括有连续年限、符合条件但未兑现完毕)的项目,按原政策兑现,除此之外新申请的奖补项目,按本政策执行。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相关市级产业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实行一年一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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