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瑞安市2019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工作的通知 |
瑞教义〔2022〕465号 各教育学区,有关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认定的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2019年认定的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附件1、2)向所在教育学区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相应材料,教育学区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联系人:周海珍,联系电话:65651177。 2.组织认定。市教育局按照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和办法,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审核和评审。 3.公示公告。复评的幼儿园要进行公示(不少于五天);对公示存有异议的,市教育局将组织实地勘察,再审核和评审;复评认定的幼儿园悬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4.签订协议。通过市教育局复评认定后,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幼儿园备存。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认定申报表》(附件3)两份,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各保存一份。 2.幼儿园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一份)。 3.2022年专任教师缴纳社保凭证(原件一份)。 4.2022年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凭证(原件一份)。 三、工作步骤 1.申报:12月27日前,2019年认定的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所在教育学区提出申请,各教育学区根据幼儿园提供的材料,经初审合格后于12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并将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认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到yjk0577@qq.com。 2.评审: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审核和复评认定。 3.公示挂牌:向社会统一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复评认定的幼儿园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并向家长公布保教费收费标准。 附件:1.2019年上半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认定名单 2.2019年下半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及认定名单 3.2022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认定申报表 4.2022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认定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