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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2/2022-232218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4021号提案的答复函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4021号 提案的答复函
顾云飞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布局问题。我局从去年开始,已经联合供电局委托杭州国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瑞安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对我市所有乡镇都有规划布点,实现了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目前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预计下半年正式发文。 二、提案中的提到的“配建标准低”问题。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2号)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条件,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市资规局已在出具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方案审查时,严格落实新的配建要求。 三、提案中提到的新建住宅停车位安装充电桩问题。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已经严格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温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等设计新规,市住建局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住宅新建停车位按规划要求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切实满足小区业主实际需求。同时,市住建局对新规实施前已竣工交付的带地下室住宅小区,建议有购买新能源汽车计划的小区业主向业委会提前做好以下承诺:一是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用电承诺;二是针对未来配电扩容,做好主动出资承诺。 四、提案中提到的老旧小区充电车位改造与建设问题。根据《关于修改瑞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瑞住建发〔2021〕10号)文件规定,汽车及电瓶车充电桩设置作为完善类改造项目,市住建局充分结合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用地现状来进行改造建设(建设费用政府负担90%,居民负担10%)。目前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序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已成功改造老旧小区5个,谋划改造老旧小区40个。在这些老旧小区开展改造提升审批过程中,市住建局严格把关改造方案,并邀请供电部门共同参与方案审查,有序布局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汽车充电桩,做到能设尽设。 五、提案中提到的加强配套电网建设问题。市供电局将根据瑞安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满足充电桩规划要求。 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已列入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最后,感谢你对我局新能源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张士数,承办人:彭新雷,联系电话:66851901。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