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32/2022-207698 | 主题分类 | 体育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下达2020年度温州补助省级、市级阳光体育后备基地学校配套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7-2020周期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浙体青〔2017〕67号)、《关于公布2019-2022周期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浙体训〔2019〕200号)、《关于公布2020-2023周期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浙体训〔2020〕171号)、《关于公布2018-2021周期温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名单的通知》(温体训〔2018〕6号)、《关于公布2019-2022周期温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人才基地名单的通知》(温体训〔2019〕22号)、《关于公布2020-2023周期温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名单的通知》(温体训〔2020〕15号),我市共有10所学校先后被评定为阳光体育后备基地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后备力量,经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审核,决定下达省级和市级阳光体育后备基地学校配套资金共计16.5万元(具体见附件),并相应增加有关单位2022年度“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该经费主要用于重点运动项目校运动队的伙食改善、营养补给、器材添置、运动训练、参赛保障、教练员训练补贴、获奖奖励和外出培训等相关用途。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对于骗取、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资金来源:温财预发〔2021〕312号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配套补助-省市阳光基地学校补助经费16.5万元。
附件:温州补助省级、市级“阳光体育后备基地”学校配套资金安排表
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温州补助省级、市级“阳光体育后备基地”学校 配套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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