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120/2022-207081 | ||
组配分类 | 复议结果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复议决定书(温瑞政复〔2021〕18号) |
申请人:项焕明、项瑞华
被申请人:安阳街道办事处 案号:(温瑞政复〔2021〕18号 案由:撤销被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2020年(答)第13号)《答复书》 正文: 落款日期:2021-02-04 行政复议结论:驳回复议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