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6/2022-21736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3- 24 10: 56: 0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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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在前期深入各乡镇(街道)、种粮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店等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温州市政策,结合瑞安实际,牵头起草了文本初稿;期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会议的要求,多次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接,对文本进行讨论修改;2月28日,吴建汉副主任召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供销联社等单位对文本进行讨论,并对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对文本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28日向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于3月4-15日期间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依据

文本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等上级政策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具体可以概括为:“二项提高、三项新增、九项不变”。

二项提高。一是提高规模种植大户补贴力度。对规模种粮大户补贴对象为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照其种植面积早稻每亩补贴从290元提高到310元的标准,预计财政补助比去年增加100多万元。二是提高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额和补助。早稻保险保额从每亩1000元提高到1200元,农户自缴费用依旧为1元/亩,保费增加部分(从每亩50元增加到60元)市财政给予补助;晚稻(单季稻)保险保额从每亩1000元提高到1400元,农户自缴费用依旧为1元/亩,保费增加部分(从每亩50元增加到70元)市财政给予补助。

三项新增。一是实行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作业补贴。对水稻、玉米和油菜等主要农作物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作业,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认定且全年合计作业面积2000亩次(含自有种植面积)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含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有限公司、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按5元/亩次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是落实配方肥销售管控和激励措施。用好配方肥替代平衡肥,相关奖励政策参照上级政策执行。

三是新增农机保险补助。农机保险市财政给予80%的补助条款首次加入文本中。(该条款为现有农机补助政策)

九项不变。继续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订单奖励政策、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奖励、优质稻米评选奖励、油菜基地种植和油菜基地种植补助、省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旱粮种植直接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公共服务支持的补助。

四、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温州市有关“三农”工作精神,高效推进我市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温州市补助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相关任务、补助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为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联系人:王青和,联系电话:0577-6583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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