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0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市卫生健康局: 曾海英代表在市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玉海街道医养结合结构建设的议案》(人大建议490号)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瑞安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瑞民〔2019〕135号)的文件规定,我市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可享受如下补助: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医务室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建设补助;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选派医护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巡诊活动,年巡诊次数在48次以上的,按服务的养老机构规模分别给予医疗机构1.5-4.5万元的巡诊补助。 目前我市已建成南滨康养中心和红景天康养联合体,这两个机构填补了我市养老机构在失智症照护和康复护理方面的空白。同时在马屿康馨红日照护中心和高楼卫生院等机构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工作,将医疗与养老深入融合,为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建议时参考,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民政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吴崇杰,联系电话:65805732,626607。
瑞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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