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 04- 07 14: 25: 2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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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相关附件已收悉。20211231,瑞安市发改局与水利局联合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2021450号、用字第330381202100102号、瑞水函〔202218号、咨询评估报告书、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同意工程任务为通过景观带建设及海堤加固打造“安全、生态、融合、引航”的“安全+”海塘。

(二)同意海塘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同意加固海塘西起甬台温高速(沈海高速)桥,东至飞云江南岸南马道水闸,涉及堤线长2.458km,新建3座旱闸,堤后沿线布置景观公园,总用地面积142359.25m2

(四)同意公园绿地(G1)总面积108814.08m2,其中绿化用地面积74751.356m2,绿地率70%,建筑密度1.10%,机动车停车位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50个;防护绿地(G2)总面积3554.33m2,其中绿化用地面积2756.8m2,绿地率80%G3S41地块总面积6900.73m2,绿化面积1672.16m2,绿地率20%,建筑密度16.40%;防洪用地(U32)总面积23090.11m2,绿化用地面积389.70m2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Ⅱ等,海塘建筑物级别为2级。

(二)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海塘保持原轴线不变,在既有海塘陆侧拼宽加高。

基本同意公园景观布置在堤轴线后690m范围。基本同意按“活力港”、“文化港”两大分区及茶花广场、梦工厂乐园、水岸童话、商业花园、飞云之眼、滑板乐园、文化走廊、曲桥望江等八大空间节点布置,涉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701.7m2,包括新建管理服务用房1620.21m2、滨驿站147.83m2、管理用房(改建飞云渡建筑)1933.66m2

基本同意防汛救援通道、车行流线、人行流线、多功能绿道、出入口等交通系统布置。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海塘堤顶设计高程为6.10m,堤顶防浪墙高程6.90m。基本同意海塘加固断面结构设计和交叉建筑物3座旱闸设计方案。建议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海塘加固断面结构设计和旱闸设计方案。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50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622万元,临时工程340万元,独立费用856万元,工程预备费295万元,专项费用15872万元,征地移民补偿费用24557万元,建设需资金由瑞安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工程位于瑞安市飞云江南岸,范围西起沈海高速,东至南马道水闸,北至飞云江,南至瑞文公路,总用地面积142359.25㎡。

五、招标方式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331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温州市水利局、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电局、公用集团、通、飞云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331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30381-48-01-118205

瑞发改投(2022)116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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