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120/2022-21800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瑞政发〔2022〕20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08 有效性 有效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双强”行动 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08 14: 14: 2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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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进“双强”行动 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30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双强”行动 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

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重要产业物质基础,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为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5年,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技术创新水平、农业机械装备应用水平、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标居全省前列。

——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0000/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0元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1%,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新建数字化工厂5家。

——农业机械化率明显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以上,设施种植业、水产养殖、畜牧业机械化率分别达55%、55%、70%以上,建成省级综合性“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农业亩均产出率明显提升。农业(除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0000元/亩以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达到70%,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达到90%以上。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全面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

(一)全面发展现代种业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力度,统筹推进种业人才培养、育种基地建设、育种科技创新,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大力推进花椰菜、温郁金、大黄鱼等地方名特优品种保护利用,配合建设温州地方种质资源库(圃)。加快良种在生产上的推广应用,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的为牵头单位,下同)统筹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加快现代科技在品种创新上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二)实施优地增粮计划。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新建或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5000亩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24万亩、1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对抛荒耕地管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建设,整治提升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优先在已建高标准农田内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提高优等地占比。推进健康土壤建设,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市供销联社)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建立健全“田长制”等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特色优势产区、综合性加工园区集中,重点支持粮油、茶叶、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高科技加工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引导龙头企业与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所)共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培育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高新企业、省重点研究院,推进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农产品产后科技支撑。鼓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健康食品研发和保鲜物流能力提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推动农产品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做强瑞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云江丰味”,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具有集中采购以及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集配中心基础设施。强化产加销一体化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

(五)推进农业绿色化生产。加大农作制度创新,推行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加大工厂化农业推广力度,强化垂直农业、车间生产理念,推广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和技术,推进农业资源空间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支持推广有机肥、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兽用抗生素减量和饲料环保化等技术应用,打造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1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供销联社)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推广秸秆全量化利用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市供销联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生物质资源+农村沼气”等模式,逐步减少农业对化石燃料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种养基地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建成数字农业工厂5家、数字化改造种养基地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为农服务一件事”智慧管理,打造智农共富应用平台,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精准化的生产、销售、金融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全面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

(一)创新特色农机适用推广。鼓励企业研发适用性新型农机装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聚焦粮油、蔬菜、茶叶、水果等重点产业,建立跨部门农机科研和需求导向目录发布机制。加快推进丘陵山区、条台田、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农机装备适用,因地制宜引进一批好用、适用、便宜的先进小型农机。加大经济作物采摘等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推广力度,建立健全以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为主,科研院所、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二)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产业主要环节,构建粮油和主导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样板,到2025年建成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1个,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三)加大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推进农田、果园、茶园标准化提升,支持丘陵山区机耕道路、林间作业道路等建设。加大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宜机化改造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农艺农机融合模式。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占比达70%,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50%,宜机化改造耕地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建设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6个,重点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专业服务组织,推动农机企业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变。打造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支持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农机维修等社会化服务。推广“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模式,推动机手、机具等资源集聚,提高机具利用效率。支持农户自愿联合,建设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共享农机新模式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探索“农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模式,构建以小农户和家庭农场经营为基础,以合作社为纽带,以“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供销联社)

四、创新要素支撑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保护体系

(一)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拓展特色农产品保鲜、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环节,加快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建设30个“瓯越鲜风”基地,打造2条超亿元农业全产业链,力争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年产值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稳定在1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110家以上。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县级以上达到100家,重点支持培育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深化“两进两回”行动,实施农创客培育和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统筹科技、农业专项资金和上级项目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双强行动”重大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重点支持增产保供、种业创新、机械装备、“三农”新基建等领域。加快新型“政银担”合作,撬动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放大对龙头企业的贷款数量。推动数字技术与金融支农深度融合,以“三位一体”智农在线应用平台为切入口,以涉农主体画像为支撑,建立银农融通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银保监瑞安监管组)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农业气象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银保监瑞安监管组)

(三)创新重大项目招大引强机制。把农业“双强行动”项目列入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定期推出面向社会资本的农业招商推介项目,招引一批科技型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积极布局科技、农机、生态、加工等重要产业链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招商引资活动或乡贤回归项目招商洽谈会。建立定期走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打造农村投资最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构建高效协同推进格局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统筹牵头职责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要大力支持先进农业机械研发和工程化攻关;市统计局要组织开展分行业农业生产效率统计试点;市财政局要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合理安排资金规模,积极支持保障农业“双强行动”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制定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清单化、体系化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建立农业“双强”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引进乡村振兴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人才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不少于15名科技特派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分年度、有计划地稳步提高支农资金比例,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农机、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解决农业设施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适度放宽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地”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支持力度,落实对农业生产经营、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赛马”比拼。定期开展实施“双强行动”评价通报,将“双强行动”纳入“瑞安擂台·六比竞赛”内容,加大对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赛马”激励机制。每年向上推荐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加大对最佳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等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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