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1/2022-21949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瑞政办〔2022〕27号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5-11 有效性 有效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11 14: 14: 2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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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6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加强统计工作,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统计治理体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浙江特色统计治理现代化模式,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统〔2021〕3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加强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构建“政府全面牵头实施、统计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跟踪推进、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大统计工作格局,健全统计网格化服务体系,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治理体制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在“全员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三级统计网格组织架构,形成布局合理、界限分明的组织领导体系,使基层统计流程扁平化,统计管理直接化。

统计网格划分,由市统计局统筹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一般可根据辖区内企业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相同的数量不超过20家的企(事)业单位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企业较少时,可跨行业建立统计网格。网格成员“四上企业“小升规“下转上”“产转法”等培育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规下(限下)样本企业的统计人员组成。

(二)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清晰界定市级、乡镇(街道)、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这“三级网格”管理具体职责,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和网格员的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

1.市级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分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指导全市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网格长,统筹协调推进统计网格化工作;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乡镇(街道)为二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街道)统计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统计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信息中心)人员为网格员。

3.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为三级统计网格。业单位网格网格长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为网格长,企(事)业单位优秀统计员为副网格长,乡镇(街道)相应统计人员为网格指导员,所辖的“四上企业”“小升规“下转上”“产转法”等培育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规下(限下)样本企业的统计人员为网格员。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各级网格长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统计网格内各项工作落实,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与统计相关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统计工作,二级网格长每月听取三级网格长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其中,一、二级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牵头协调人为副网格长,三级网格日常统计事务牵头协调人为网格长。各级网格要抓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网格内企业数据质量,定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等活动,督促网格员及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三)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的有效机制,建立“数字赋能、合纵连横、线上线下结合”的运行工作机制,采取“线上联络与线下例会”相结合的模式,切实发挥统计网格化管理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数字赋能统计网格化管理。用数字化的思维、方式和手段赋能统计网格化管理,积极融入统计网格智治服务平台,提升统计网格运行效率。依托网格智治平台,同时充分运用微信、QQ、钉钉等网络交流平台,开展有关统计知识、统计法治、统计服务等方面的交流、沟通和联系。

2.部门协同管理统计网格。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具有行业统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各部门要从专业角度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主动参与日常管理,有效指导并参与三级网格开展的各项活动,形成共治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3.落实统计联动辅导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网格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信息中心)、各网格员之间的上下联动,做到相关工作信息纳入网格采集,相关问题进入网格流转。进一步优化网格服务管理,为网格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统计实施例会制,各网格每季度组织统计网格成员开展统计知识学习、业务交流、问题探讨、团建互联等活动,增强统计网格成员间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的同时,积极解决好基层统计提出和收集的问题。市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信息中心)要建立完善联审辅导制度,通过对统计网格及成员单位的走访辅导、定向辅导、培训辅导等,开展经常性的辅导活动。

(四)构建统计网格管理保障体系

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以市级为主导,乡镇(街道)主抓,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化常态运行,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要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统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个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严格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完善部门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推进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

2.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化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立足解决影响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统计队伍结构,根据乡镇(街道)相应人口与经济规模,配备相应统计人员,充实统计力量,确保统计岗位人员人数到位。进一步建立并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市统计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完善建设标准,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3.深化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分步有序推进。落实企业统计工作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健全企业会计核算、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完善统计报表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把统计资料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4.建立企业统计网格运行保障机制。乡镇(街道)应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乡镇(街道)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网格化工作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置“统计之家”可采取1+X模式,即有一个乡镇(街道)的统计之家,X个第三级网格统计之家。建立“统计之家”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市统计局负责对“统计之家”进行年度评定,对考核前10名的优秀“统计之家”给予每年3万元的现金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2月)

开展试点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完成基层统计网格化工作打好基础。

1.出台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选取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设立3个“统计之家”。

2.各乡镇(街道)准备网格划分建立工作,完善统计人员信息,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

(二)实施阶段(2022年3月-6月)

1.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企业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划分网格成员,积极融入全省统计网格智治服务平台(统计e家)。

2.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建立统计之家阵地,并全面铺开企业网格活动,每个网格需开展线下交流活动(培训、座谈、经验分享、户外团建等)。

3.开展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提升、考核验收(2022年7月-12月)。

依托省统计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智治平台,实现数字化赋能统计网格管理。12月底,各乡镇(街道)完成对所属各网格员的考核,并将结果上报至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对各乡镇(街道)网格智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各单位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计网格化建设是夯实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推动落实,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统筹协调推进网格化工作,成立以分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瑞安市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检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细化网格智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优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和日常信息交换渠道,加强业务辅导和工作运行情况监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全面推进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提供最佳实践和有效方案,逐步完善统计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力求在统计现代化改革中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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