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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2021年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13 15: 58: 3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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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省测样本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67号)精神,现已完成浙江省2021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小学监测工作,为及时反馈评价信息,更好地基于评价数据改进教育教学,决定组织参加浙江省2021年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反馈

(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

(二)地点:教育局11楼大型会议室。

(三)形式:集中收看省教育厅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

(四)内容:2021年小学监测结果反馈,教育教学改进工作布置。

(五)参加对象:

1.瑞安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义教科、督导科负责人。

2.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分管小学教育科、教科研科、评价科副院长,教育评价研训员,小学学科研训员。

3.各教育学区小教干部,省测样本学校小学校长。样本学校名单见附件。

二、学科反馈

(一)时间与地点:

学科

时间

地点

小学语文

5月17日一天、

5月18日上午

瑞安市新纪元小学

(行政楼四楼多功能教室)

小学数学

5月23日一天、

5月24日上午

小学科学

5月24日一天

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五幢五楼会议室)

小学信息技术

5月27日一天

会议当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

(二)形式:集中收看网络直播会议。

(三)内容:学科监测结果反馈,全省、区域两个层面教学导向与教学改进实施建议。

(四)参加对象:

1.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分管院长、小学学科研训员。

2.省测样本学校小学分管校长或教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

三、注意事项

(一)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

(二)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会场入口处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温州防疫码”工作,自带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浙江省2021年小学质量监测各样本学校名单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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