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2021年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会的通知 | |||||||||||||
各教育学区、各省测样本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67号)精神,现已完成浙江省2021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小学监测工作,为及时反馈评价信息,更好地基于评价数据改进教育教学,决定组织参加浙江省2021年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反馈 (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 (二)地点:教育局11楼大型会议室。 (三)形式:集中收看省教育厅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 (四)内容:2021年小学监测结果反馈,教育教学改进工作布置。 (五)参加对象: 1.瑞安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义教科、督导科负责人。 2.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分管小学教育科、教科研科、评价科副院长,教育评价研训员,小学学科研训员。 3.各教育学区小教干部,省测样本学校小学校长。样本学校名单见附件。 二、学科反馈 (一)时间与地点:
会议当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 (二)形式:集中收看网络直播会议。 (三)内容:学科监测结果反馈,全省、区域两个层面教学导向与教学改进实施建议。 (四)参加对象: 1.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分管院长、小学学科研训员。 2.省测样本学校小学分管校长或教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 三、注意事项 (一)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 (二)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会场入口处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查验“温州防疫码”工作,自带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浙江省2021年小学质量监测各样本学校名单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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