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学年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 ||||||||||||||||||||||||||||||||||||||||||
瑞教办义〔2022〕29号 各教育学区、直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瑞安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稿)》要求,优化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学年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公民办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部) 二、检查内容 对照《关于印发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93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课程建设、备课指导与管理、上课指导与管理、作业指导与管理、评价指导与管理、校本教研与资源建设、教学成效等。 三、检查方式 采用听(听汇报、听课)、看(看学校的各类计划、制度、相关的记录材料等)、查(查教师的备课教案、教学反思、学生作业、教师的作业批改及记录、校本教研记录)、访(与听课教师交换意见、问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步骤 1.学校全面自查(5月19-25日)。以学校(含校区)为单位,由校长室牵头对本校教学新常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自查汇报表》(附件1)、《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考核表》(附件2)的纸质稿(各1份)和电子稿分别上报相应教育学区。直属小学在5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学校《自查汇报表》和《检查考核表》的纸质稿(各1份)和电子稿(以“校名”命名)上报市教育发展研究院707室王老师,邮箱:rajyswxm@163.com。 2.学区(直属小学)普查(5月26日-6月10日)。各教育学区根据学区实际情况自行抽调教学管理骨干组成专家组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检查,确定优秀(25%)、良好(35%)、合格和待合格(合占40%,其中70分以下为待合格)四个等级,并将学校《自查汇报表》《检查考核表》和《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各1份)和电子稿(以“**学区”命名)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发展研究院707室王老师,邮箱:rajyswxm@163.com。直属小学由市教育局义教科和市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考核。 3.市级抽查(6月13-17日)。由市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对各教育学区所辖学校教学新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五、检查人员构成 1.直属小学普查组
2.学区所辖学校抽查组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常规检查要与教师交换意见,检查记载表册等要装入教师业务档案。 2.学区普查和市级抽查情况由检查组当场反馈给受检查学校,要求学校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各检查组组长完成检查工作后要收集《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在下年度的教学调研或教学新常规检查工作中进行回头看。 3.根据学校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的结果,确定瑞安市年度教学新常规管理优秀单位,并列入学校年度教育质量奖评价重要指标。 4.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高效,切实做好教学新常规检查工作。 附件:1.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自查汇报表 2.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考核表(试行) 3.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考核汇总表 4.瑞安市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检查意见反馈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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