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瑞安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瑞教办建〔2022〕30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瑞安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组织成立校舍排查小组,对所辖校舍进行以楼幢为单位,建筑单体全覆盖,不漏幢,不漏查;按“一幢一表”进行排查登记。并结合瑞安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瑞城运安委办〔2022〕6号)<附件3>文件精神,对建筑外立面一并排查。填报《瑞安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表》(附件1)和《瑞安市教育系统校舍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5月底前上报教育局建财科。各级各类学校上报各教育学区汇总上报,直属学校直接上报教育局建财科。 上报邮箱:rasjyjjjzx@163.com 联系人:林瑞民 联系电话:057765802351,669841(教育网) 附件:1.《瑞安市城镇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表》 2.《瑞安市教育系统校舍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 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