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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23 11: 00: 1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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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温师〔2022〕3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学区(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视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推荐工作,及时确定拟参训对象(具体要求见浙教办函〔2022〕127号)。市教育局将在各教育学区(单位、直属学校、直属幼儿园)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推荐对象上报温州市教育局。

二、我市每学科(培训项目)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上报(各类培养对象分配指标见温师〔2022〕32号附件1)。

三、各相关学校(单位、幼儿园)要认真组织申报对象填写相关材料,确保上报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填报材料:《2022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2022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温州)》、《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人选推荐表》(分别见温师〔2022〕32号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省级培训项目计划的实施依托“平台”进行管理。“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推荐对象经温州市级审核后的推荐名单报省师干训中心,培养对象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后确定。

通过审查的培训对象于6月10日前登录“平台”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6月16日完成县级审核,6月28日完成市级审核。培训对象选课后,培训机构发放培训通知书,组织培训。

五、材料报送以学区为单位(直属学校、直属幼儿园、单位直接报送),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baozhe4810@163.com,纸质材料按要求盖章后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包哲,联系电话:66803310。

六、其他事项详见温师〔2022〕32号文件。


附件:1.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



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2年5月23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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