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0/2022-220335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文号 | 瑞司〔2022〕10号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有效性 | 有效 |
“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服务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专项行动方案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市奋进“十四五”、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决策部署,奋力交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司法行政高分答卷,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服务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温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持续放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努力为瑞安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实施《浙江省司法厅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抓手,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构建法治引领和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的体制机制,着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让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以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在打好自身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监管安全、网络舆情、信访安全五大攻坚战的同时,助力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打好防御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和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努力让安全稳定基础更牢、水平更高。 三、具体任务清单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深化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工作,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细。(监督投诉中心) 2.加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场景应用项目建设和运用,探索建立企业“法治体检”指导中心。(公法科)迭代升级涉企柔性执法,更优服务“两个健康”先行区。(监督投诉中心) 3.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力争涉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和主体100%覆盖。(法务科) 4.加强常态化清理,深化各环节评估,坚决纠正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务科) (二)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行动 5.大力推进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监督投诉中心) 6.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告知承诺首违免罚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等创新实践,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突出征迁拆改、食药环卫等领域以及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开展清单化、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监督投诉中心) 7.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评议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有力抓手,推动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5%以上。(监督投诉中心) (三)行政复议应诉质效提升行动 8.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建立行政复议“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复议科) 9.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化解,促进行政诉讼“双下降”。万人行政诉讼发案率,逐步下降。(应诉科) (四)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行动 10.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不间断服务成效,完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法援中心、公法科) 11.持续深化“三名”培育工程和“扬帆行动”,力争年内法治体检企业1千家以上,律师万人比达2.5。开展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力争年内公职律师覆盖率市本级达到50%以上。(公法科) 12.推进公证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化“公证+认证”等联办代办机制建设。推动公证深度参与司法辅助业务,探索由公证员担任执行员、公证处全面介入法院执行一体事务。(公证处) 13.积极做好“温州市公证集成服务升级项目”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工作,拓展在线公证服务。(公证处) 14.推进法律援助“五位一体”案件承办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试点。(法援中心) 15.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抓好弱势群体、新就业群体维权工作,指导群团组织规范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年内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达95%以上。(法援中心) (五)全民普法筑基提质行动 16.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活动,深化“宪法十进”,用好“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和以案释法等各种普法手段载体,持续开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普治科) 17.围绕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大力宣传我市与共同富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我省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力争年内涉共同富裕法治宣传惠及8万市场主体、30万群众。(普治科) 18.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协同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治科) 19.实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普治科) (六)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创融行动 20.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乡贤+调解”模式,深化调解特色品牌打造,开展省级“金口碑”人民调解区域品牌和金牌调解室创建,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促进科) 21.深入开展调解进社区工作,通过规范组织设置、人员推选、业务培训、律师进驻、场地标识等措施,完成50个以上试点社区建设,巩固“共享社·幸福里”示范建设成效。(促进科) (七)信访积案化解清零行动 22.以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行动为载体,以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主阵地,整合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信访、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配合,同步同向发力化解信访积案。(促进科、复议科、应诉科、普治科、公法科、法援中心) 23.参与重点领域不稳定因素专项排查制度,对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互联网金融、劳动保障、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信访风险进行常态化专项排查,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5%以上。(促进科) 24.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铺开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推动信访事项处置法治化。参与全市“问题村居”专项整治,实现信访投诉“零激化”。(促进科、秘书科) (八)护航中心维稳安保行动 25.一体推进法治温州、平安温州建设,实现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秘书科、促进科) 26.开展涉稳网络舆情监测、风险梳理、分析报告、应急处置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瑞安市司法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保密管理“铸墙工程”,突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切实筑牢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发生的“铜墙铁壁”。(办公室、政治处) 27.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运用重点人群精密帮扶和管控数字化应用平台,落实安置帮教“四色”工作模式。持续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联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专场招聘会,大力推进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帮扶。(促进科、矫正科) (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提升行动 28.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和村(居)工作站建设,开展社区矫正纪律作风专项巡查。(矫正科) 29.全面推行“一人一案、一人一策、一人一档”个案矫正法,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对接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评估,提供智能心理疏导服务。(矫正科) 30.积极推进村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创建,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大使”资源优势,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培育。(矫正科) 31.开完善社区矫正精准监管机制,推进“智慧矫正”体系建设,争取创成部级“智慧矫正中心”。(矫正科) (十)司法行政铁军培塑行动 32.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坚定不移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政治处) 33深化“清廉司法”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处) 34.建立干部管理“四色”预警机制。(政治处)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至4月)。全面动员部署“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服务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专项行动,重点是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5月至6月)。总结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推进全年服务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工作任务。 (三)第三阶段(7月至9月)。总结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第三阶段工作,重点是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四)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部署第四阶段工作,重点是服务保障国庆、党的二十大等,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全面总结全年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服务保障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专项行动作为司法行政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的政治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自觉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标准和年度各项工作的主题主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局办公室总牵头,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和局促进科分别牵头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两个专项行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中心及各基层所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健全推进机制。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条线分割和碎片化现象;完善宣传发动机制,全面有序开展各大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重点难点关键点,加快协同推进;完善督导考评机制,确保各大专项行动有措施、有落实、有回应,形成工作闭环。 (四)打造最佳实践。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形成亮点,打造一批具有瑞安辨识度和全省、全国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及时挖掘和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有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