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瑞安市林川平和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瑞安市林川平和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林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林川平和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9)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林川平和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65号文件中的全线景观整治提升工程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主体 考虑到工程建设管理的一致性和专业性,现将建设主体由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整为林川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是打好全域美丽攻坚大会战,加快推进“两美”瑞安建设的需要;是瑞安市林川镇创建美丽城镇目标的需要;是提升林川镇平和村美丽村居的需要。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涉及林川镇平和村周边约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康养步道(长1597米,宽1.2米)、森林巡护道(长1130米,宽度1.2米)、平台、标识、眺台构架、公厕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估算为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43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五、项目选址 该工程位于瑞安市林川镇平和村。 六、招标方式 林川镇人民政府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七、根据浙发改办投资〔2019〕67号文件精神,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八、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资规局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据此开展前期工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3-330381-04-01-12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