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华骋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杏里村 | 瑞安市华骋鞋业有限公司 | 瑞安市华骋鞋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注塑鞋的制造和销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杏里村,使用部分自有厂房(1层和2层车间)进行生产,年产200万双注塑鞋,使用建筑面积4300m2。 | 2022年5月25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华骋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本公司承诺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相关环保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 废气:注塑废气:注塑区整体密闭,在注塑工位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将罩口靠近注塑口。注塑废气收集后(收集率以85%计)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备处理效率以85%计),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1排放,排放高度25 m;投料及搅拌粉尘、破碎粉尘:拌料机、破碎机放置在独立密闭车间内,在拌料机、破碎机上方均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尽量放低罩口,拌料机工作时加盖密闭,破碎机入料口设置挡板。拌料、破碎粉尘分别收集后(收集率以80%计)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设备处理效率以95%计),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2排放,排放高度25 m;注塑投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和收集粉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布革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05 月 30 日 至 2022 年 06 月 0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05-27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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