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对教师学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到 2025 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要明显提升。其中,普高、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比例分别达到 25%、12%以上,小学、幼儿园本科学历比例分别达到 92%、60%以上。 2.鼓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7 号)等文件精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学历提升需要一定周期,在职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制一般都要 2.5 年以上,且每年仅有一次或两次报名机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握每次报名机会,动员组织在职教师通过各高校的非全日制教育,包括函授、远程教育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为解决广大教师工学矛盾,四川师范大学拟在温州开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班(附件1), 报名、确认、考试等一般都在温州进行。请各校(园)积极予以落实。 5.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填写“2022年瑞安市教师学历提升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各学区汇总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baozhe4810@163.com,直属学校(幼儿园)直接报送。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温州) 2.2022年瑞安市教师学历提升情况统计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