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 政策解读 《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2022年2月拟定初稿,经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3月7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待4月6日公示期满,结合各方修改意见形成终稿。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文本重要信息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温政办〔2021〕69号)。 2.《瑞安市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意见》。 二、补贴标准 (一)单位(含工商业、公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对象:在瑞安市范围内新建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瑞安辖区内投资运营企业。 ①2019年12月31日之前并网且已列入补助清单项目→继续按原标准享受瑞安市级财政补贴不变。 ②按照程序完成备案,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各项验收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二)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对象:在瑞安市域内新建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投资方。 ①2019年12月31日之前并网且已列入补助清单项目→继续按原标准享受瑞安市级财政补贴不变。 ②按照程序完成备案,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各项验收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三、补贴流程 解读机关: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彭新雷 联系方式:0577-6685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