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拟对瑞安市星速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6- 02 08: 41: 4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瑞安市星速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胶鞋工业区(浙江瑞佳纸制品有限公司内)

瑞安市星速鞋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星速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生产的公司,现生产厂房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胶鞋工业区,系租赁浙江瑞佳纸制品有限公司4和5栋的第六车间作为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15万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

2022年6月1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星速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所在片区的污水管网系统已建成,并能纳管运行,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普通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2)废气:①本项目设置独立搅拌车间,在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②本环评要求对注塑工序均要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③本项目对破碎粉尘、喷胶废气、恶臭废气加强车间通风。(3)固废:①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尘经收集后均外售处理,注塑边角料收集后重回用于生产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22 年  06 月  1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06-02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