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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21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6- 23 10: 31: 0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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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党社〔2022〕5号

各教育学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关于从市管党费中下拨2021年度返还党费的通知》(瑞组发〔2021〕1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根据各党组织上缴的2021年度党费总额,在市直两新工委2021年度返还党费中实行全额返还。各单位要坚持党费主要用于党支部活动,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中组部细化党费使用的6个具体项目管好用好党费,真正把党费用于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换届、创先争优等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党支部使用党费的相关程序,填写、审核《党费使用申请表》(附件2),明确党支部活动事前审批、事后核算、审核、报销等制度。

请各单位于7月11日前,根据《2021年度缴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附件1),仔细核对下拨党费金额数,开具《资金

往来结算票据》(发票上交款单位:瑞安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款项内容为:2021年度返还党费,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将第二联(收据联)送至教育局机关党委811室,学区辖学校由学区统一收好后送至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662859),并在收据联背面写明党组织全称、收款单位全称、基本户的开户行及帐号。


附件:1.2021年度缴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

2.党费使用申请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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