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华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的准备工作,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市长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综合性的经济、社会事务和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市长处理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男,汉族,1977年9月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