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飞云站前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飞云站前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飞云站前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于2022年5月6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瑞发改投〔2021〕392号、用字第330381202100107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图批复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88337.6㎡。地上建筑面积62377.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0797㎡,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73㎡,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310㎡,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60㎡,消控室、电视机房、通讯机房建筑面积104㎡,配电房、开闭所建筑面积382㎡,出地面风井建筑面积56.6㎡,大堂门楼建筑面积158㎡。另地下建筑面积25960㎡,另新建架空层3366㎡。绿地面积10108㎡,绿地率35%,容积率2.16,建筑密度21.20%,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概算502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5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47万元,预备费122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17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工程位于瑞安市云周街道黄垟村,支经八路以南,支纬七路以东,用地面积约43.32亩。 五、招标方式 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 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人防办、电力局、公用集团、通发办、铁塔公司、云周街道办事处、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9-330381-04-01-796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