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2-220971 | 主题分类 | 文化 |
文号 | 瑞政办〔2022〕45号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6-07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编纂工作的通知 |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收集瑞安人物资料,真实记录我市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各行各业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历史名人,客观记录他们的典型业绩和精神风貌,以利激励后学,助力建设“青春都市·幸福瑞安”,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编纂《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由人物录(健在人物)和人物传略(逝世人物)两个部分组成。人物资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的未收入《瑞安人物录(第二辑)》的名人; (二)2021年底以前逝世,未收入《瑞安市志》(第一轮和第二轮)的名人; (三)收录瑞籍或在瑞安工作过非瑞籍的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 二、征集条件 (一)在国防、经济、文化、社会、科技、教育、卫生、艺术、体育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有重要影响的著名人物; (二)获全国荣誉或表彰的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等; (三)全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获国家表彰的优秀企业家; (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六)经审定应予收录的代表性较强、社会贡献突出、知名度较高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撰写要求 人物稿须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主要事迹突出,个性鲜明,文字简洁、生动。文稿字数600—2000字,WORD格式,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字号、生卒年月、籍贯(祖籍)、出生地(到村)、民族、家庭情况、职务、职称、人物照片(半身脱帽、高清)、主要经历、主要事迹(主要贡献、成果、作品、获奖等),并突出记述典型事例。 四、收集办法 (一)由各市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负责宣传、联系并收集、整理、上报符合条件的人物资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其家属也可直接向市地方志研究室提供资料。 (二)填写《瑞安人物录(第三辑)》人物资料征集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单位推荐的,要加盖公章。所有资料以纸质文本连同电子稿(电子稿不要用QQ邮箱发)报送瑞安市地方志研究室。 (三)征集文字、图片等资料,均采取无偿方式,不向收录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发稿费。征集到的资料不予退还,不愿意提供原件者,可提供复印件,由编辑部与带原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四)人物资料是否收入《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由《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编辑部决定,不管是否入书,均不予通知。 (五)人物资料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五、组织领导 《瑞安人物录(第三辑)》编纂工作由市地方编纂委员会领导,由市地方志研究室承编,宋维远同志任顾问,张伟敏同志任主编,李赐华、曾一松、何光明、谢公望、王键、余力等同志任副主编。 六、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rasdfz@126.com 收件单位:瑞安市地方志研究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156号市政大院综合楼2楼222室。 邮编:3252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 力0577—65812610 姜良静 0577—65647901 附件:《瑞安人物录(第三辑)》预选人物登记表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瑞安人物录(第三辑)》预选人物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