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2-221117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举办瑞安市育婴员和插花花艺师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
关于举办瑞安市插花花艺师职业技能大赛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作用,更好服务青春瑞安建设,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瑞人社〔2022〕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瑞安市插花花艺师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理论知识:2022年7月5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操作技能:2022年7月17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 理论知识: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暂定)。 操作技能:瑞安市葡萄园宴会中心(朝阳路369号,朝阳路与天瑞路交叉口南行70米路西)。 三、参赛人员 在本市从事插花花艺师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及花艺爱好者,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的),2022年度未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全日制学生、历届瑞安市级及以上大赛同工种一等奖获得者、2020年以来瑞安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报名时,参赛对象已经连续在瑞安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并还在保的;②具有瑞安市户籍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③在瑞安市常住并持有居住证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以上条件均需核查社保缴纳记录)。 四、大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资格插花花艺师三级(高级工)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花艺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80%,竞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按总成绩排名。(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大赛组织 本次比赛作为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组成部分,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总工会、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瑞安市妇女联合会主办,温州市花卉行业协会承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附后(附件1)。 六、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市民卡、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注册备案表》)、选手已有的职业证书、2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_姓名”为名字,如“41092719920921755X_张三.jpg”;照片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宽*高)。同时提供《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选手报名表》(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选手报名资料于2022年6月24日17时前送至商城大厦10楼1005室,逾期将不再接收资料)。 报名地点: 1.瑞安市商城大厦10楼1002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334440250(微信同号),18958999377。 2.扫码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问题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66801330、65800055。 七、赛前培训事项: 培训时间:从报名人数每满50人(为一期)开始培训,每期培训不少于4天;培训内容:理论知识、技能操作。 不参加赛前培训的学员也可直接报名参赛。 补贴标准:在大赛中取得插花花艺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选手,可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00元,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且在保的企业职工选手,可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000元(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不重复享受)。 八、鉴定费收费 笔试每人每场18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每人每场90元。 九、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 (一)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瑞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给予奖励。 (二)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瑞安市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三)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瑞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四)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瑞安市巾帼技能标兵”称号。 (五)参赛选手同分以操作为先,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由大赛组委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以上获奖选手奖励取最高奖励标准,不得重复奖励。 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选手请提前通过“瑞安发布”公众号,了解并严格遵守瑞安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预留来瑞落地防疫管控时间。如有异常情况,须提前主动向大赛承办单位报告。 2.按实际参加大赛之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大赛。 3.所有选手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大赛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大赛的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提供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纸质材料。 4.选手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选手在考点内不集聚、不扎堆,选手可以直入赛场(教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不得随意走动。 6.在大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全体大赛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并等待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或鼓动他人离开,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以及为选手送医,送医选手将不再继续考试。 7.大赛结束后,选手应有序退场,迅速离开考点,选手退场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考点及时进行消杀。 8.选手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大赛的选手,作缺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组委会名单 2.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选手报名表 3.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 4.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技术文件 5.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组委会名单
主 任:唐之宇(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章迎春(瑞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吴盛俊(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 戴小娜(瑞安市职业技能建设中心主任) 吴贤治(瑞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谢芳芳(瑞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志祥(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林 若(瑞安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 郑 坚(温州市花卉行业协会秘书长)
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联络等有关工作。
附件2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选手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A4复印件1份,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需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需与本次竞赛职业(工种)一致,并提供A4复印件1份。若不一致“原技能证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3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插花花艺师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
附件4
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竞赛插花花艺师 技 术 文 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插花花艺师(鲜切花) 竞赛方式:个人参赛形式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插花花艺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80%,竞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按总成绩排名。 (1)竞赛理论知识部分: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进行,时间为90分钟。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二部分。一律使用答题卡答卷,使用2B铅笔。选手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通讯工具等入场。 (2)操作技能竞赛部分: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规定模式内选手自由命题式操作(竞赛时间为40分钟,占总成绩的30%)。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独立完成作品。即东方式作品(必须采用可循环使用的剑山或自然固定式插作)或者现代自由式选作一件。作品规格宽度不超过90公分,高度和深度不限,花材和花器组委会统一安排。作品完成后,选手需要答题卡上写明作品的命题及创意,写上现场选手号(不得标注个人姓名),并放在作品前。每件作品满分成绩为100分。
第一阶段艺术插花作品比赛评分表
第二阶段:采取神秘箱式操作(竞赛时间为120分钟,占总成绩的50%)。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独立完成2件作品,其中作品一要求新娘架构花束,花束可以是螺旋状与平行,使用绑缚设计,放在容器或花瓶中,在所提供的花材中自由选择,技巧:自由选择。 作品二要求及主题将在比赛现场公布(具体见神秘箱内清单)。为更好的体现竞赛公开、公平原则,插花所需花材、器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并于赛时现场公布。插花所需的工具由选手自带。组委会提供的花材和器皿,选手可以根据现场的主题、自由选取应用,无需全部用完,插花器皿也可作为道具或装饰物拆解应用。选手不得自带花材 器皿和装饰物品。选手在答题卡上写明作品的命题及创意(不得标注个人姓名和选手号),并放在作品前。每件作品满分为100分,三件作品共占总成绩80%。
第二阶段2个作品(含神秘箱)操作技能评分标准
三、成绩评定 1.为确保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裁判小组。评分工作由裁判员负责,按规定的要求进行。 2.操作技能成绩按照评分标准由裁判员现场评分,汇总统计。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知识占总成绩20%和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80%二项成绩累加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两项合计总分相同,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为先。 四、比赛的相关规定 (一)理论考试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编号卡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考30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即编号卡号码)、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二)实际操作 1.比赛选手在竞赛前30分钟,到考试场地检录、抽取比赛工位号。开赛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需要的用品统一由组委会提供。 3.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时间的安排,尊重并服从监考人员,按本规定进行实际操作。在操作比赛过程中凡违反规则者,监考人员应予以制止,对劝阻不听者,监考人员应立即向裁判长汇报,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4.监考及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只能进行有关工作方面的必要联系,不得进行任何提示性交谈。其他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准与参赛选手交谈。任何在赛场的人员,不得干扰参赛选手的正常操作。发现裁判营私舞弊,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裁判长做出处理。 5.赛场内不得喧哗和相互讨论。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人员反映,得到同意方可暂停比赛,否则时间照计。 6.本竞赛技术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5
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一、基本信息
二、流行病学史 1.是否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 否 / 是 2.是否考前21天内有到过国内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 否 / 是 3.是否考前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否 / 是 4.是否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否 / 是 5.是否考前14天内曾接触过疫情“五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 否 / 是 6.本人考前14天是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 否 / 是 (症状是 )。 7.考前14天同住人员有无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无 / 有(请描述患者姓名、与申报人关系及诊治情况): 。 本人承诺:本人已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如有不实,本人负全部责任。(本句手写下行空白处)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22年 月 日
关于举办瑞安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瑞安市育婴员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作用,助力瑞安家政队伍职业化发展,更好服务青春瑞安建设,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瑞人社〔2022〕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瑞安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初赛时间:2022年6月26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决赛时间:2022年7月9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 初赛地址:瑞安市城市学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决赛地址:瑞安市家政服务市场(滨江大道忆江南苑二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 在本市从事育婴员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的),2022年度未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全日制学生、历届瑞安市级及以上大赛同工种一等奖获得者、2020年以来瑞安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报名时,参赛对象已经连续在瑞安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②具有瑞安市户籍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③在瑞安市常住并持有居住证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核查社保缴纳记录)。 四、大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满分各为100分。大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均为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初赛总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与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两项之和最终确定名次,初赛成绩前45名选手进入决赛。若总成绩相同以并列名次一同进入决赛,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由专家根据选手现场表现打分,评出决赛名次。本次大赛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由评委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大赛组织 本次比赛作为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组成部分,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总工会、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瑞安市妇女联合会主办,瑞安市家政服务市场承办,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协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附后(附件1)。 六、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市民卡、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注册备案表》)、选手已有的职业证书、2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_姓名”为名字,如“41092719920921755X_张三.jpg”;照片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宽*高)。同时提供《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选手报名表》(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选手报名资料于2022年6月17日17时前送至商城大厦10楼1005室,逾期将不再接收资料)。 报名地点: 1.瑞安市家政服务市场(滨江大道忆江南苑二楼),联系人:罗海速 13587678702(微信同号)。 2.扫码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问题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66801330、65800055。 七、赛前培训事项: 培训时间:从报名人数每满50人(为一期)开始培训,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婴幼儿心理特点及认知听说能力训练、婴儿大动作与精细动作训练及被动操、婴幼儿辅食添加及食谱编制、婴幼儿生活保健及日常消毒、婴幼儿游戏的设计、理论知识学习。 不参加赛前培训的学员也可直接报名参赛。 补贴标准:在大赛中取得育婴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选手,可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00元,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且在保的企业职工选手,可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000元。 八、鉴定费收费 本场大赛统一鉴定费收费标准为70元。 九、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 (一)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瑞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给予奖励。 (二)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瑞安市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三)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瑞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四)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瑞安市巾帼技能标兵”称号。 (五)参赛选手同分以操作为先,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由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以上获奖选手奖励取最高奖励标准,不得重复奖励。 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选手请提前通过“瑞安发布”公众号,了解并严格遵守瑞安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预留来瑞落地防疫管控时间。如有异常情况,须提前主动向大赛承办单位报告。 2.按实际参加大赛之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大赛。 3.所有选手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大赛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大赛的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提供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纸质材料。 4.选手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选手在考点内不集聚、不扎堆,选手可以直入赛场(教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不得随意走动。 6.在大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全体大赛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并等待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或鼓动他人离开,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以及为选手送医,送医选手将不再继续考试。 7.大赛结束后,选手应有序退场,迅速离开考点,选手退场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考点及时进行消杀。 8.选手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大赛的选手,作缺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组委会名单 2.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选手报名表 3.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 4.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技术文件 5.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组委会名单
主 任:唐之宇(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章迎春(瑞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吴盛俊(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 戴小娜(瑞安市职业技能建设中心主任) 吴贤治(瑞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谢芳芳(瑞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志祥(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林 若(瑞安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 叶正豪(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执行会长)
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联络等有关工作。
附件2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选手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A4复印件1份,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需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需与本次竞赛职业(工种)一致,并提供A4复印件1份。若不一致“原技能证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3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
附件4
瑞安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瑞人社〔2022〕40号)的规定,经赛区组委会讨论,制定本次大赛的技术文件。 一、大赛项目 项目名称:育婴员 大赛方式:个人赛 二、大赛标准 大赛命题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为基础。 三、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均为笔试),各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初赛总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与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两项之和最终确定名次,初赛成绩前45名选手进入决赛。若总成绩相同以并列名次一同进入决赛,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由专家根据选手现场表现打分,评出决赛名次。本次大赛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由评委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 (一)初赛:理论知识部分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 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题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二)初赛:技能操作部分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题题型:育婴员(问答题)。 (三)决赛:现场操作部分 1、比赛形式:每一个比赛项目均有三道实际操作题,真实模拟在实际工作中的情景。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进行分组,每3人一组同时进入考场,依次操作,参赛选手须在三道试题全部操作完成后方可离场,中途离场视为弃权。 2、比赛时间:抽签后每组选手间隔20分钟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准备,上一组选手全部操作结束离场后方可进入考场。实际操作时间为30分钟,每一个操作项目10分钟,超时未完成操作部分不得分。 3、知识要求:育婴员实际操作知识。 (四)大赛环境要求 1.初赛:要求在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教室进行,采光良好,考场应干净整洁、空气保持流通。 2.决赛:要求提供抽签室、候考室、实操室、休息室等房间,应保持采光良好、干净整洁、空气流通。 四、大赛评分标准和方法 (一)评分标准 1、初赛: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各部分总分均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与技能知识成绩两项之和即为初赛的最终得分。 2、决赛: 育婴员实际操作评分标准
(二)评分办法 1.大赛初赛与决赛的评分由多位评委共同完成。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对初赛试卷内容分多模块进行评分,对决赛现场操作部分,由评委现场打分,求平均值计算得分。 2.大赛初赛成绩前4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若总成绩相同以并列名次一同进入决赛,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以参加决赛选手的实际操作成绩作为选手个人最终名次,若决赛总分相同,以初赛成绩较高者名次为先,若初赛成绩还相同时,以初赛成绩的技能操作得分高者为先。 五、比赛的相关规定 (一)初赛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考30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参赛准考证号、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评委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生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二)决赛 1.比赛选手在大赛前30分钟,到抽签室检录、抽取比赛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3人为一组进行分组,同时进入考场依次操作,开赛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统一进入抽签室抽取顺序号,根据顺序号每间隔20分钟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准备。比赛开始时由工作人员按比赛顺序把选手引领进入比赛场地,比赛结束后,退出比赛场地到休息室等待比赛结果。 3.参赛选手应遵守大赛时间的安排,遵守考场规定,按本规定进行流程操作。在比赛过程中凡违反规则者,监考人员应予以制止,对劝阻不听者,监考人员应立即向评委汇报,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4.监考及赛场工作人员与选手只能进行有关工作方面的必要联系,不得进行任何提示性交谈。其他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准与参赛选手交谈。任何在赛场的人员,不得干扰参赛选手的正常操作。发现评委营私舞弊,应立即停住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评委长做出处理。 5.选手在候考室不得喧哗和相互讨论,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人员反映,得到监考人员同意方可暂停比赛,否则时间照计。 六、 赛场注意事项 (一)赛场除赛项组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评分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组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所有进入竞赛场地的人员须遵守主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赛事。 (三)禁止选手携带电子通讯设备参加比赛,若有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全程禁止拍照、摄影。(组委会指定拍照、摄影除外) (四)进入比赛现场一律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否则,不宜进入比赛现场。 本竞赛技术方案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5
2022年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一、基本信息
二、流行病学史 1.是否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 否 / 是 2.是否考前21天内有到过国内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 否 / 是 3.是否考前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否 / 是 4.是否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否 / 是 5.是否考前14天内曾接触过疫情“五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 否 / 是 6.本人考前14天是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 否 / 是 (症状是 )。 7.考前14天同住人员有无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无 / 有(请描述患者姓名、与申报人关系及诊治情况): 。 本人承诺:本人已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如有不实,本人负全部责任。(本句手写下行空白处)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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