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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瑞孚五金有限公司年镀膜加工300万件工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7- 13 10: 14: 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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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瑞孚五金有限公司年镀膜加工300万件工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瑞安市瑞孚五金有限公司年镀膜加工300万件工件建设项目瑞安市瑞莘创业园5幢502室及1楼部分区域瑞安市瑞孚五金有限公司瑞安市瑞孚五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配件表面真空镀膜加工,企业租用浙江腾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所有的瑞安市瑞莘创业园5幢502室及1楼部分区域作为生产用房,租用建筑面积约958m2,设2条超声波清洗线、3台真空镀膜机,主要生产内容为年镀膜加工各类工件300万件。项目劳动定员约20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8h单班制(8:00-11:30、13:00-17:30),工作时间300天。2022年7月1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废气:中和槽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设计风量1000m3/h进行收集后引至屋顶通过排气筒P1高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中和槽含铬废水单独采用“重金属捕捉剂(DTCR)+物化混凝(PAC、PAM)”进行净化处理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达标后再合并进入其他综合废水处理采用“物化混凝(石灰、PAC、PAM)”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1)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1、不合格工件由上游供应商重新回收,空气瓶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HW17/336-064-17、危险废包装容器HW49/900-041-49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07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07 月  20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07-13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传真:  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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