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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2-224307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035号提案的答复函 |
黄丽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加大土地承包流转改革和先进农业技术扶持,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很多建议措施我市正在规划设计和实施执行中。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存“三难”,虽然瑞安市出台了土地流转奖励政策,但是土地流转依然存在“三难”,制约了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一是瑞安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2分田,且农户情况迥异,导致“成片流转难”。二是在瑞安市山区半山区地区,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村老人户、空巢户增多,导致“面商流转难”。三是大多数农户法治意识淡薄,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更甚者很多都是口头协议,导致“规范流转难”。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12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了《瑞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申请流转奖励的必须是整村流转或者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亩及以上的,并要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分别给予农户(承包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100元、100元和15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把“审核关”,坚持农户(承包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浙江省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注重引导农户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由村集体以出租方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价款由村集体统一发放到农户手中,即保证了承包农户可以及时收到流转收益又可以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奖励政策实施后充分调动了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对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起到了一定作用。 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是依法批准设立,负责受理农村产权交易的申请、审核等相关事宜、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的平台,服务范围就有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该中心搭建有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站和数据库系统,实现信息发布、业务管理等核心功能。今年4月份我们制订了《瑞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细则》,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瑞安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进行公开交易,要求统一使用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流转期满后地上附着物权属及补偿、土地征用补偿等内容作出约定,通过流转合同鉴证、流转交易鉴证等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确保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农村承包地的日常管理,不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加大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一直重视数字农机等先进农业技术应用。《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瑞安市农业农村农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21〕57号)规定对建设数字农机应用基地补助60%,上限100万元。2021年建成“瑞安数字农机应用场景”并在“浙里办”上线运行,主要针对:粮食烘干作业与安全预警、收割机抢收服务、农机保险服务三个场景。2022年我市创建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下达7个数字农机应用基地建设计划项目,补助总额超过600万元。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做好数字农机应用的培训与推广,使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同时,我局出台了《瑞安市农田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瑞农〔2021〕128号)与《瑞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奖励与管理养护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瑞农〔2021〕81号)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解决农田道路通达和灌溉保障两大基础设施建设。激励引导村社加快突进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和实行“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与非粮化整治。特别是对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主体给予每亩2000元的奖励资金,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拨付,按每亩不超过600元、600元和800元补助。让农民和种粮大户种粮不亏本,有钱赚。为真正扛起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标准农田应有的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张翔,承办人:王青和,联系电话:13506560780。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