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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 07- 25 09: 44: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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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应东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瑞安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我市积极推动各项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目前瑞安市形成“一主两副多点”的静脉产业发展总体空间布局框架,集中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填埋场、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里利用项目飞灰填埋场、江北污水处理厂等各类废弃物处置终端设施。利用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固废、危废以及农业废弃物等,基本涵盖各类固废品种,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正在推动瑞安全域“无废城市”的建设,“无废城市”的创建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瑞安建设的重要载体,既是对瑞安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力补充和支撑,又是推动瑞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宜居城市、至美瑞安”的必然要求。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解决工业固废收储运体系不健全及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两大短板,我市已将工业固废智能处置中心项目,列入今年的“无废城市”创建重点建设项目,并计划2022年10月基本建成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12月底前确保正常运行。

一、关于高度重视工业固废治理体系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工业固废闭环管理的建议。我市目前正在建设瑞安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试点体系,该体系建成后,我局会充分利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收运实施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信息化监控系统备案登记,工业固体废物从贮存场转运至利用处置单位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同时将鼓励工业固废收运单位开发基于物联网技术手段的企业端固废智慧服务系统,并将数据共享至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提升企业固废管理便捷性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关于充分调动社会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重点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收运难题的建议我局已起草了《瑞安市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试点体系建设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已确定瑞安市瑞涵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工业固废“五化”收运试点单位,该单位将按照“可燃性粗分、可利用细分”原则加强固体废物二次分拣,实现固体废物“可用尽用”,明确对应的利用处置去向。我局会监督收运试点单位完善工业固废收运机制,制订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和专用车辆,投入分拣、破碎、打包、转运等设施设备,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

我市坚持“责任明确、区域管控、突出重点、安全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收运贮存短板,防范环境风险,根据瑞安市工业布局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试点工作切实解决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高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工业固废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关于落实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用地,加快分布式规范化收集点和综合性专业化二次分拣中心落地的建议。市商务局已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院按照人口、再生资源产生量、企业处置能力、地域分布等要求编制全市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龙头企业引领、政策扶持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经多次对接协调,我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建设工作得到塘下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经前期调查、研究,拟选址塘下镇罗凤办事处花园村L3-6-4地块,用于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该地块占地面积13.55亩,目前正在研究承租企业的条件设定,完善竞争、考核和退出机制,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形成具体方案,争取年底前投标开建。

根据《瑞安市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试点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工业固废收运试点单位会在瑞安经济开发区选址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二次分拣中心及贮存场所,并在重点镇街道(塘下镇、陶山镇、南滨、飞云街道等)合理布局收集打包点,完善工业固废收集网络。二次分拣中心及贮存场所按照“四到位”(程序到位、污染防治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周边环境整治到位)、“六个有”(有隔离、有标识、有监控、有人管、有制度、有防污措施)标准建设及管理。同时我局会加大对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场)的排查整治,达成工业固废“底数清楚、过程可控、处置规范”的管理目标。

四、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近年来,我市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高效化和生产智能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建设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智能电网、能源管理中心等绿色装备,实现工厂绿色发展。建立绿色工厂培育体系,择优推荐先进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通过绿色工厂创建工作这一载体,推动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2021年,我市共有27家企业获评温州市四星级绿色工厂,3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

我市已将工业固废智能处置中心项目,列入今年的“无废城市”创建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分为工业固废智慧收集分拣中心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心两个子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再生循环利用铸造废砂7万吨、废塑料再生5万吨、抛光灰分选2万吨的处理能力,项目的建设投运,能够大大加强瑞安市工业固废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智慧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吃干榨净”,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轻工业固废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的污染,会增强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防治环境污染风险,完善瑞安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下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产业良性健康发展。对于工业固废再生资源相关行业,目前市税务局严格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该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40号公告执行前,市税务局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40号公告对再生资源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规定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40号公告所列条件。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40号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近年来,瑞安市一直强调涉税优惠对企业的帮扶纾困作用,并严格执行内部执法监督,督导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市税务局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对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硬性条件,均予以审核通过;在退税流程上,结合“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模式,加速推进网络办理、指尖办税,纳税人申请即征即退不用线下跑,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在加速退税上,实行专人专岗审核,确保退税能够及时高效办结。

市税务局将抽调骨干力量与相关部门协同组建宣传辅导专家团队,进园区、进协会、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引导符合即征即退条件的纳税人主动申请优惠减免,推进政策红利最大化覆盖。

近年来,市财政局专门安排资金针对全市范围内产废企业的工业固废收运情况进行统计、监管,防个别企业违规倾倒、填埋、非法处置同时,对于已查处的固废相关的违法案件,市财政局安排专门的经费进行应急处理,事后对于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企业,安排专门资金进行司法鉴定,使处罚措施由行政处罚向刑事处罚升级,对当事人进行刑事追责。通过严厉打击工业固废违规倾倒、非法转移等行为,威慑个别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优化正规回收企业的营商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

六、关于明确土地优惠政策,培育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骨干企业的建议。近几年我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大,用地指标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同时受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影响,占用耕地审批难度较大。故建议相关用地单位先行谋划具体项目,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选址时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如确需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核对是否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在用地单位做好选址、立项、用预审等前期工作后,将根据市政府统筹安排落实用地指标及规划指标;另外在具体项目报批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简化报批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项目早日落。目前我市对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未有明确的土地优惠政策,建议由各行各业主管部门牵头请示市政府,由市政府出台相关土地优惠政策,全面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创新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土地供给政策,组织开展各类固体废物专项规划,保障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用地。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池志刚,承办人:张锋,联系电话:65800207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2年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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