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林某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半山区基层医疗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发挥“白加黑”、“5+2”的作战精神,夜以继日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开展人员防控隔离、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筑牢全市人民的生命保障防线。对于广大医务人员作出的巨大贡献,市委、市政府予以了充分肯定,我局领导也为基层医务人员一直在争取福利待遇。 一、提高了卫生系统人员的基本保障经费。根据《瑞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瑞政办〔2018〕153号)文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补偿经费整合了原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对基本人员经费通过专项补助安排,对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补偿。近几年来,通过与财政局多次沟通协调,人均基本保障经费从2018年的3.7万元/年,在2020年提高到人均5万元/年,在2021年又提高到人均7万元/年。同时,又解决了医务人员的医保与社保基数一直缴纳不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运行经费拨付向山区倾斜。根据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予以倾斜。山区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人员经费9.05万元/人·年,比平原地区高2万元/人·年,政府购买服务调节系数是平原地区的1.45倍。 三、建议市委编办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根据瑞编〔2016〕40号和瑞编办〔2020〕14号文件,全市设置14个乡镇卫生院和1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编制总数1969名。目前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还是存在较多的空编。建议市委编办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合理增加编制。 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扩编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到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我们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一定竭尽全力、积极争取基层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