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薛某某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对湖岭镇教育卫健系统职工、学生宿舍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湖岭镇卫生院迁建后,将原卫生院改建为市八中教师、学生以及卫生院职工宿舍,建议瑞安市委市政府对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以及规划指导。您提出的观点,我局表示部分同意和支持。 湖岭镇地处我市西部山区,距市区四十公里,解决市第八中学教职工、学生及湖岭镇卫生院职工住宿问题确实是件关系留住人才的实事,对发展湖岭镇教育卫生事业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湖岭镇卫生院迁建后原院址内的医疗用房功能问题,经我局集体研究后,决定继续给医疗单位使用,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湖岭镇卫生院新院只有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用房,没有建设相配套的职工宿舍及其它服务用房。老院腾空后可进行再利用,可作宿舍,亦可作战备物资仓库,或其他医疗业务用房使用。二是该院跟市八中同样存在人才难留问题,其中职工住宿问题是其原因之一。卫生院职工住所多数在城区,上下班路途遥远,人员流动性大,为职工解决住宿这一后顾之忧,能让医护人员更加全身心投入医疗救治工作。三是湖岭镇卫生院新院所在的雅村目前人口密度不大,离镇中心有一定距离,而老院位于繁华的兴湖路上,在居民区,群众步行即可到达。日后条件允许下我局将谋划为卫生服务站,方便群众就医。 若今后市八中还是存在用房困难,在不影响院方医疗用房需求的前提下,我局将尽心协助解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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