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2/2022-225459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项目询价公告 | ||||||||||||||||||||||||||||||||||||||||||||||||||||||||||||||||||||||||||||||||||||||||||||||||||||||||||||||||||||||||||||||||||||||
瑞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技术审查项目询价公告 为切实防控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拟就瑞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瑞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项目 二、项目预算:28万元 三、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20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和《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温环发〔2022〕19号)要求,组织召开瑞安市辖区内甲类及丙类地块(除《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中规定的应由市级生态环境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的专家评审会,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过的文本进行复核,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2.严格对照浙江省、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相关要求进行技术审查; 3.供应商技术审查服务时间为2022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个地块技术审查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4.具体以约定的单个地块技术审查单价及地块数量,进行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中标的单位,不得在瑞安市辖区内从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 六、时间要求 各项目均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 以每个自然年为周期,根据自然年内完成地块技术审查个数和约定的单价,在达到拨付条件后,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6、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寄询价响应文件,邮寄询价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 响应单位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邮寄箱或邮寄袋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评审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2楼217办公室。 签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6800207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1: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2楼217办公室。(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 3、本项目将于2022年8月17日15:00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进行评审。 受疫情影响,询价评审时,响应单位指派代表在询价响应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询价评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十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2.评分标准 (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90分)
(2)价格评分(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综合单价为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综合单价)× 价格权值 ×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 附件一 报价一览表
说明:1. 报价一览表中投标综合单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投标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提供服务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工作日的午餐)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验收费(评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表中投标综合单价按开展一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进行报价,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按实结算。 3.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报价,综合报价小数点最多保留二位,价格不超过1.1万元/个。 4.“报价一览表”内“投标综合单价”应与附件二“报价明细表”中“合计综合单价”相一致。 5.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注:1.合计综合单价报价为提供服务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工作日的午餐)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验收费(评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人工、技术服务、检测费、样品保存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报价明细表”内“合计综合单价”应与附件一“报价一览表”中“投标综合单价”相一致。 3、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66800207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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