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3/2022-22576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08-1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解除对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良信息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8- 17 10: 21: 0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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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瑞安市湖岭镇湖岭区块截污纳管二期工程中施工合同履约不力,项目经理不在岗,现场管理不到位,我局联合市发改局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结果的通知》(瑞住建发〔2022〕31号),对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788843512C)及项目经理林瑜作出不良信息记录公示的处理。事后,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瑜充分认识自身错误,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同时制定相应措施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与市发改局研究,鉴于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瑜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采取的整改措施确有成效,且不良行为公示至今已有3个月。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7〕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缩短对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瑜的上述不良信息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解除公示。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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