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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 08- 18 10: 55: 4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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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28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我市户籍人口达125.62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25.44万人,占比达20.25%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17.3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为11.38%。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目标,制定众多优惠政策,老龄工作成绩显著。刘海峰等代表对老龄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指引我们要切实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持续擦亮“瑞有安养”金招牌。

一、强化组织领导。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妇女儿童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成立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分管副市长任老龄委主任,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任老龄委副主任,下设办公室于市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老龄工作。努力形成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点带面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将老龄工作纳入市对镇街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老龄办适时开展督查督办。

二、壮大老龄工作服务队伍。一是完善技能培训依托我市现有的瑞安市康馨家政服务培训中心等6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1家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市共有初级持证养老护理员905,持有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381人,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人数达27名。2022年下半年将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考评大赛,进一步挖掘养老服务人才,提高老龄工作队伍整体水平。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纳入补贴政策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放宽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群体的限制条件,切实保障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权益二是提升薪酬待遇为符合条件的从事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入职奖补,出台《瑞安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瑞民﹝2019﹞135号)文件,对老年护理、康复、家政相关专业全日制毕业生给予入职补贴,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补贴4万元,高职院校毕业生补贴2.6万元,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补贴2.1万元。同时,谋划出台护理员岗位津贴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岗位薪酬待遇。

三、完善全周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拓宽老年健康服务形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体检、加大对老年人关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以“26+49”(26家基层医疗机构与49家养老机构)实现老年人“零距离”就医,并针对老年人居家养老为主的特点,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开展巡回医疗、巡诊服务,实行网络化管理。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形成了马屿康馨红日老年照护中心、南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医养结合机构。

四、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持续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稳步建设。2022年,安排35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专项债券5000万推进瑞安桃源幸福颐养院建设总投入30多亿支持推进基层卫生院基建项目26个,为深化医养结合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投入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五、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已上报玉海街道、玉海街道沿江社区、安阳街道瑞祥社区、马屿镇马岩村、塘下镇陈岙村和上灶村1个街道和5个村社参与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试点创建。下一步,将召开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动员大会,建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下设养老服务组、健康支持组、社会保障组、空间环境组和社会参与组,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工作落实。

六、发展银发经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瑞安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0-2035年)》,高质量发展普惠型、医养型、高端康养型养老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根据国家、市级中国人民银行和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通知》要求,组织排摸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做好向上对接,支持有需求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向金融机构申请优惠贷款。

下一步,我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壮大养老工作队伍,加强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均衡发展,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老龄事业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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