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22-22604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瑞政告〔2022〕5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RAD00-2022-0002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塘下镇等8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及调整马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6:50:08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为深化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任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塘下镇等8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调整马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872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塘下镇人民政府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1)。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3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高楼镇人民政府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2)。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3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安阳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3)。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4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玉海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4)。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129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锦湖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5)。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4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东山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6)。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3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莘塍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7)。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32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仙降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8)。

、对马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收回涉及林业的48项事项、自然资源61项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收回涉及农业农村的114项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收回涉及市场监管的28项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收回涉及新闻出版的8项事项,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实施。新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8项事项、市消防救援大队1项事项、市农业农村局1项事项、市公安局1项事项,共计41项事项交由马屿镇人民政府实施。2022年9月25日起,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51项行政处罚权事项交由马屿镇人民政府行使。(具体内容见附件9)。

十、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管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移送。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提出协调解决意见后报市政府决定。

十一、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后,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公布。

十三、本公告自2022年9月25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塘下镇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2:马屿镇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3:高楼镇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4:安阳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5:玉海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6:锦湖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7:东山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8:莘塍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附件9:仙降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目录.xlsx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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