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2-2261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8-23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解除对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不良信息公示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在瑞安市丁山二期经济创业园(小微园)中施工合同履约不力,项目经理不在岗,现场管理不到位,我局联合市发改局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结果的通知》(瑞住建发〔2022〕31号),对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GNM3U5Q)及项目经理高华长作出不良信息记录公示的处理。事后,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高华长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并深刻反思,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和全面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与市发改局研究,鉴于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高华长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采取的整改措施确有成效,且不良行为公示至今已有3个月。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7〕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缩短对浙江兆城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高华长的上述不良信息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解除公示。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