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5/2022-226373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机制的要求,决定组织实施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瑞安市域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由企业自主申报,主要补助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2021年10月1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 二、申报及立项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 2.专家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展程度等方面进行质询、答辩,并出具评审意见。 3.行政审定。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等因素进行讨论,提出入选项目建议名单。 4.项目公示及文件下达。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排除异议的项目下达补助文件。 三、补助标准 1.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时给予高校院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为主要补助依据,按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助。 2.补助期限自技术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每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对于企业直接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的情形不予补助,与创新券等财政补助不重复补助。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 2.申报材料:《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请将有关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549019437@qq.com。 3.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姜鸿浩,联系电话:65863367。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