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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宏大警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电子警报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8- 31 08: 55: 5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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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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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大警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电子警报器迁扩建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曾山工业区3幢生产车间

温州宏大警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宏大警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19日,位于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曾山工业区3幢生产车间(东经120.680300°,北纬27.851881°),专业从事括特种车辆警示灯、电子警报器、信号灯等交通器材制造的制造、销售。于2010年4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温州市宏大警示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并通过环评审批(瑞环建[2010]31号),审批规模为年产1万套电子警报器。企业环保已通过验收(瑞环建验[2016]2号)。由于企业所在地陶溪村规划为大型温泉旅游度假区,现有厂房已被政府征收,现已停厂,正在清空厂房。企业已在陶山镇曾山工业区购买新厂房,将企业迁建至曾山工业区,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套电子警报器的生产规模。

2022年8月29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温州宏大警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电子警报器迁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焊接工序应设置独立隔间,焊接废气、助焊剂挥发及灌环氧树脂、硅酮密封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粉尘过滤装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瑞安市陶山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锡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滤料、有毒有害包装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09 月  0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08-31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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