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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安悦鞋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8- 09 09: 11: 4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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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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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安悦鞋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瑞安市潘岱街道白莲村

温州安悦鞋材有限公司

温州安悦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鞋材生产的公司,现生产厂房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白莲村标准厂房2栋。企业于2017年1月年委托编制《温州安悦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瑞环建[2017]27号),并于2021年1月通过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已批生产规模为年产450万双钢包头。 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和市场需求的增加,企业现急需扩大生产规模,现有厂区已满足不了生产需求,企业通过调整现有厂区生产车间面积,以及租赁隔壁栋(1栋)1F部分厂房,即瑞安市潘岱街道白莲村标准厂房1栋1F部分厂房,拟用于开展本扩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年产350万双钢包头的生产规模,企业总体生产规模将扩大至年产800万双钢包头。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公司清运;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①项目在热处理工序上分别设置集气设施,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20m。 ②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20m。 ③项目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20m。 ④项目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20m。 ⑤项目燃烧废气收集后经DA005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20m。 ⑥项目对胶粘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1)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2)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1)边角料、集尘、一般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3)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有毒有害包装材料、集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08 月  1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08-09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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