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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市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日期: 2022- 09- 27 18: 11: 1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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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潘永华
机构地址:瑞安市市政府综合楼2楼226室、24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瑞安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577-65813000 瑞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科电话: 0577-65812207
投诉联系方式:0577-65812520,0577-65815611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瑞安市委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功能区、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温州市政府和瑞安市委、瑞安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进行跟踪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功能区、乡镇(街道)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七)负责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统筹做好民生实事工作。

(八)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大政务信息、应急信息,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金融监管等行政职能,归口管理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十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例会和其他全市性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机要工作,统一收发和保管机要文件。

(二)秘书二科(挂金融管理科牌子)。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公务接待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服务工作。参与市政府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金融监管等行政职能。

(三)综合一科。负责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工作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稿。组织或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报告起草。

(四)综合二科。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纪要整理、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起草市政府综合材料。

(五)行政科。负责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相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办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财务、固定资产、文印、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温州市政府和瑞安市委、瑞安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查任务协调落实。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及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督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主要工作的任务分解、督查和考核。

(七)人大政协工作联络科。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协调工作。

(八)法规科。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核,为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配合处理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涉法事务。负责金融、人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

(九)信息科。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务信息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搜集、筛选、编发和报送。协助做好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信息联系和交流。参与市政府综合性课题的调查研究。

(十)政务公开科(挂大数据管理科牌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负责指导监督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

(十一)反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协调走私大要案件和应急事件,推进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反走私宣传、督导、考核等工作。协调海防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拟订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口岸开放的报批及口岸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外事科。负责全市外事工作和外事活动事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审批、报批、管理工作和外事纪律教育与监督工作,联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办理及签证事宜。负责接待应邀外宾及我市与各国(地区)建立友城关系的联络和申报。协调处理涉外事务和海外领事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瑞活动的管理工作和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负责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人防管理科。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宣传等工作。负责“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承担西山防空洞平战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十四)人防工程审批科。负责指导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监督落实。监督指导地下空间开发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级自建人防工程建设。负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41名(含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的统筹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中层领导职数22名,其中正职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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