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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度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决算
发布日期: 2022- 09- 27 15: 11: 0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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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

四、名词解释..................................................................................................( 1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和政法综治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示,统一各地、各部门的思想,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2、全力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等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3、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等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办。牵头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4、组织开展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执法中有关违法问题。

6、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7、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落实协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指导全市政法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政法平安综治维稳反邪教等工作宣传活动,推广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平安综治维稳等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无下属单位,决算仅包括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监督科、平安综治督导科(基层治理指导科)、安全稳定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工作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48.43万元,支出总计3,348.4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152.98万元,增长52.52%。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经费和标准地址库建设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48.4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4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65.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43元,占41.49%;项目支出1959.18万元,占58.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48.43万元,支出总计3348.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152.98万元,增长52.52%。主要原因是增加增加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经费和标准地址库建设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99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2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68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81万元,占78.8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1万元,占4.74%;卫生健康(类)支出265.05万元,占12.72%;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6.16万元,占3.6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3%,主要原因是控制政法综治平安工作经费和网格专职人员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8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政法综治平安工作经费和网格专职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0.2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补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75万元,支出决算为6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行政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行政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89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4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8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5.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265.80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经费和标准地址库建设经费。其中: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经费和标准地址库建设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5.7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累计132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和外单位工作交流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的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和外单位工作交流接待等支出。12批次,累计13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比2020年度增加30.80万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3.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6.2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69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5.8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综治平安工作经费及网格专职人员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综治平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07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36万元,执行数为354.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平安建设考核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取得优秀成绩;二是创建平安瑞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实际投入不是很大;二是有些隐患难以预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平安宣传;二是加强综合治理、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率。

2021年度瑞安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单位名称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政法综治平安工作经费


项目责任部门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张震宇

联系电话

13958815881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数

部门调整后预算数

财政支付数

执行率


0

450

406.36

354.75

87.30%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1、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的科学、合理性,5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下列问题的,各扣1分,扣完完止:(1)项目设置与部门履职无关或与部门职能衔接不够,与其他项目存在重叠交叉;(2)将由非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事项列入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3)项目支出事项测算没有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或人数、天数等基本信息;(4)项目支出事项测算与市场价格相差很远,或没有体现厉行节约原则;(5)将未经市政府批准,或未受托履行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的经费补助编入项目预算;(6)将接待经费、未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工资或没有依据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编入项目预算;(7)将没有具体内容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和“机动经费”等编入项目预算。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3分。申报的产出或效果类绩效目标没有设定相关联的绩效指标,各扣1.5分;设置的产出或效果类关键性指标可以量化而没有量化的,各扣1分;没有申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2分。在既定资金规模下,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资金规模过大或过小的,不得分;没有申报绩效目标,无法判定项目投入目标与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的,不得分。

项目预算科学、合理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完止。

87.30%

8.075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

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其中,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管程序或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不得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15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15

1、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100%。

2、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是指项目资金支出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白条入账等。

3、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完止。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合理合规率100%

15


项目产出

3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产出类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

30


项目效益(效果)

2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项目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项目效益良好

20


合计

100


98.075


评价结果

90分≤得分≤100分;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5分≤得分<80分;差 得分<65分;执行率低于90%不得自评为优秀;执行率低于50%自评为中及以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张震宇

 项目负责人(签字):

张震宇

填表日期:

2022年3月14日


备注:在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按项目个数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开展复核评价,并设置“负向指标”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网格专职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222万元,执行数为414.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常运行;二是激发网格人员工作活力;三是提高网格信息质量,最大发挥网格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以奖代补”措施的激励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确保“以奖代补”评定公平公正,同时加大激励幅度,增加评选名额和奖金。

2021年度瑞安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单位名称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网格专职人员经费

项目责任部门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田德进

联系电话

13758783003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数

部门调整后预算数

财政支付数

执行率

0

600

417.222

414.725

99.40%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1、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的科学、合理性,5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下列问题的,各扣1分,扣完完止:(1)项目设置与部门履职无关或与部门职能衔接不够,与其他项目存在重叠交叉;(2)将由非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事项列入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3)项目支出事项测算没有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或人数、天数等基本信息;(4)项目支出事项测算与市场价格相差很远,或没有体现厉行节约原则;(5)将未经市政府批准,或未受托履行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的经费补助编入项目预算;(6)将接待经费、未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工资或没有依据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编入项目预算;(7)将没有具体内容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和“机动经费”等编入项目预算。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3分。申报的产出或效果类绩效目标没有设定相关联的绩效指标,各扣1.5分;设置的产出或效果类关键性指标可以量化而没有量化的,各扣1分;没有申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2分。在既定资金规模下,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资金规模过大或过小的,不得分;没有申报绩效目标,无法判定项目投入目标与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的,不得分。

项目预算科学、合理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完止。

99.40%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

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其中,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管程序或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不得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15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15

1、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100%。

2、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是指项目资金支出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白条入账等。

3、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完止。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合理合规率100%

15

项目产出

3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产出类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

30

项目效益(效果)

2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项目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项目效益良好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果

90分≤得分≤100分;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5分≤得分<80分;差 得分<65分;执行率低于90%不得自评为优秀;执行率低于50%自评为中及以下

优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张震宇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田德进

填表日期:

2022年3月14日

备注:在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按项目个数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开展复核评价,并设置“负向指标”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对网格专职人员经费项目委托瑞安市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测评结果为良。具体报告见附件。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9.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0.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力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中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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