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75/2022-228092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玉海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玉海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28 09: 28: 56 浏览次数: 来源: 玉海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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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瑞安市玉海街道办事处
机构负责人:竺成伟
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周松路20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0577-65611129
投诉联系方式:0577-65611129
机构职能: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玉海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玉海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18号)和温州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温机改〔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街道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关,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履行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领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职能。

第三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履行人大工委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城乡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协助实施辖区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移交后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街道项目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及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村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做好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城建规划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辖区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社保、教育、财政、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新居民服务管理、残疾人、侨务、气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农村(城中村)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完善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八)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九)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玉海街道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履行统筹协调、分派流转、分析研判、综合指挥、督导考评等职能,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负责做好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社工部、市社会治理中心等部门的对接联络。负责基层网格员工作和网格员的评价考核,横向推动四个功能性平台间高效协同,实现闭环管理。做好与行政执法指挥有效融合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考核考绩、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务公开、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法制建设工作。负责人大相关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统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和党员发展、 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岗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驻社区指导员制度,负责街道干部、派驻干部、社区干部及社区考核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科技、水利、渔业、食品安全、“三资”管理等工作。做好企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经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分析,为党工委、办事处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负责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普法、法律援助、禁毒、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公共安全、新居民管理等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反诈相关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服务相关政策,负责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人力社保、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社团管理、殡葬改革、社区(社工)管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六)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及其管理工作,协助实施重大基础设施

   (六)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及其管理工作,协助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移交后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建筑物的消防验收。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负责治水、林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等工作。做好自然资源的监督管理。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建规划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做好交通运输有关工作。负责领导业委会建设,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七)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社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玉海街道设置下列事业单位:

(一)玉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等职责,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等。

(二)玉海街道应急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防汛抗台、森林防火、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上述领域信息报送及执法协助工作。

第六条玉海街道机关行政编制42名。领导班子职数按上级换届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6名,其中正职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股级岗位专员1名)、副职7名。

玉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3名(含周转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玉海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第七条人大、纪检、监委、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综合性办事机构承担。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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