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31/2022-228199 | ||
组配分类 | 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 |
机构名称: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娄延林
机构地址:安阳大厦15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823852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瑞安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为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第三条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瑞安市委关于招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活动,协助策划、包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工作。 (二)承办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初审、流转、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支持浙(瑞)商创业创新工作。 (四)完成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瑞安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20年9月23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