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11 14: 18: 09 浏览次数: 来源: 林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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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林川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与林川镇人民政府A幢104党政办联系(地址:瑞安市林川镇石埠坪村,电话:0577-65480023,传真:0577-65480206邮编:325200)。

2022年林川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瑞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全面推进各大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优化渠道、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镇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2年,我通过市、区门户网站和社区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市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9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认真修改《林川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2林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瑞安新闻”等栏目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动态、及时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精准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我镇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环节,深入研究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之间沟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以来,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做好收文登记。

(四)平台建设。

市政府办的指导下,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建设。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镇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在党群服务中心显要位置设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并张贴明显标识,并配置综合自助机、台式电脑等信息查阅终端,方便群众自助查阅信息;各村积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明确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考核评价,并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年度我镇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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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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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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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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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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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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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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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丰富,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下一阶段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要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三要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增强信息量和公开效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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