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一期)
发布日期: 2023- 01- 11 17: 25: 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项目名称:瑞安市第五中学迁建一期工程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浙江省瑞安市环境保护及“五水共治”的各项条例。

二、现场环保管理机构

为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将生态环保工作做到实处,实现生态环保目标,使环保工作达到令业主满意的效果,我公司将成立以项目经理部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并在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监察部下设生态环保专职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施工作业队配合专职环保监测员,使生态环保工作层层落实,贯穿到施工的全过程。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图

施工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岗位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朱兵

项目经理

组长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副组长

童云雷

技术负责人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组员

金海红、吕显军、羊荣福

安全员

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孔安民

施工员

具体负责做好环境保护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陈星阳

质检员

主要负责对现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定。

三、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废气主要来源的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

2、废水:施工临时驻地的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钻孔、混凝土预制件的预制及材料场产生的生产废水;施工机械施工时跑、冒、漏、滴产生少量含油污水。

3、噪声: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作业中产生的噪音。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渣、废物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垃圾。

四、施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保护

  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临时设施,保护周边的绿化。

2、保证场地内的整洁,安排专职人员对施工围护定期进行修理、清洗,使沿线围护设施整齐、干净。

  3、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清洁人员,落实责任制。

  4、场地出入口设冲洗设施,并设专人对所有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用塑料编织布或雨布覆盖车厢,防止落土掉碴污染道路,影响环境。

5、指派专职清洁工,清扫后的垃圾集中堆放,然后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6、在施工场地周围贴安民告示,以求得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7、钻孔桩施工作业时,应设置有序排放泥浆的沟、槽。必须做到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网。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做到沉淀水的循环使用,节约利用水资源。泥浆外运必须采用密封的罐车运输。 

(二)、水资源污染防治

1、施工排水系统

对于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级排放系统。

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三级排放系统: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2、生活污水

各施工项目在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应设立化粪池,移动式厕所也应设置收集装置,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 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4、其它施工废水

散料堆场四周应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必须用密封的槽车外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5、排水设施维护

定期对临时排水设置进行疏通工作。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每逢汛期、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

6、钻孔桩泥浆

在现场设置泥浆池,统一收集钻孔产生的泥浆,并安排密封灌车定期外运。

(三)、施工噪音措施

1、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在满足各阶段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具。

4、现场施工时具有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砼施工时,噪声较大,应尽量合理安排在白天浇筑完成,减少夜间作业。

5、对主要噪声源如:备用发电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使其对周边景区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6、由于工程需要,确实要在夜间施工的,应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工地四周张贴公告,取得居民的谅解。

7、在学生考试等特殊时间停止施工。

(四)、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扬尘污染控制目标

按规定进行扬尘污染控制,有效防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

2、控制措施

1)、项目管理

A、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或根据工程周边环境和本工程施工特点,单独编制专项控制扬尘污染方案,并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中附废水排放的管网图。

B、围绕扬尘防治工作目标,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相关责任制,并将目标分解到岗位、到人员。 

C、对各级各岗位进行扬尘污染控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文明施工意识,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的技术措施,建设环保型工地。 

D、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严重扬尘污染源必须采取针对性较强的专项交底。 

E、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扬尘污染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或状态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F、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记录,建立必要的管理资料。

2)、现场管理

A、施工现场围护按招标文件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置。 

B、在基础施工阶段应浇筑 0.1米厚的混凝土作为现场施工地坪;裸露的场地应采用密目网或其他有机材料进行覆盖或固化处理。

C、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及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D、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做到泥土不裸露。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和干道应实施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E、土方作业时,必须派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F、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在 24 小时内完成清运。对超过48小时暂不外运的土方,必须采用堆放、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G、从事土方、渣土、砂石料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保证车辆清洁措施的设施。

H、工程机械在土石方、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采用喷洒水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I、施工现场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

J、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市政道路基层宜使用不易扬尘的材料,养护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确保面层无浮尘状态。

K、对于工期较短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尽量做到缩短时间,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L、横向掘路施工,应采用掘路、排管、修复一体化施工工艺。 

M、现场安装喷淋设备,每天不少于4次。

N、管线完成后,做到结束一段,回填一段,缩短土方裸露时间。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