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5:33:30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615室;邮编:325200;电话及传真:0577-658272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化、准确化、常态化、全面化、便民化,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我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领导分管、专人承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综合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审核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高效性。

(三)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中心按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组织人员做好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确定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办件受理信息、招标信息、中介信息等。形成了社会和内部监督双重监督机制,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中心积极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办事大厅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电脑、触摸屏,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也可以当场提出查询依申请公开内容。以上措施极大地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并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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