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潘岱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16 18: 22: 04 浏览次数: 来源: 潘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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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并结合潘岱街道办事处2022年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潘岱街道江都社区前进路,电话:0577-65096991,邮编:325200)。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条,涉及领导信息、机构职责、政府文件、公告公示和其它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公开的内容及方式、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以及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从信息源头抓起,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保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流程做进一步规范,“以考促进,以评促优”,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是强化社会评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一是结合网络评议、监督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或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互动交流板块,加强交流评议,畅通群众沟通渠道。

三是完善组织领导。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要求,统筹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收集、报送和公示工作,确保工作执行到位。

四是健全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信息公开整改工作,责任落位,各科室部门开展工作计划自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研究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面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会,以提高大部分人的公开意识;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水平,提高管理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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