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5:44:11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电话:0577-65833058,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2021年就《瑞安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瑞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2.管理公开

2021年行政许可29项,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执法立案。

3.服务公开

2021年公开重大项目审批425个,其中批复373个,重大设计变更52个。

4.结果公开

2021年公开服务业发展、水安全保障等9个“十四五”规划。

5.执行公开

公开《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市发改局多措并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

(二)依申请公开

在首页《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清楚写明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等。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个,其中予以公开30个,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改系统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为公正、便民、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建设,配合市政府开展网站集约化管理,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公开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开展,结合这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制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000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000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000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38

0000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00

1 

0000000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还是存在“四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主要表现为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今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公开信息。

四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

五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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